
近日,江苏的张女士带孙子逛超市,因手机淡忘在生果区,驱驰中在日化区滑倒,致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,组成十级伤残。
张女士告状超市索赔21万余元,以为超市地滑且无警示,超市辩称大地并不湿滑,还提供了事发时监控。
法院审理以为,张女士对驱驰风险未尽注敬爱务,承担85%包袱,超市监控不圆善,无法阐述尽到充分安全保险义务,存在贬责弊端,承担15%包袱,赔3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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